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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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就《拉萨市滨河路经开区段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1.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与“(六)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均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人员汇总表与人员简历表均要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吗? 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拟委任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拟委任人员的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遗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中“关注项目时需添加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并进行打印,打印后,将相关执业及从业人员编入投标文件中”的要求。 2.本项目投标人关注项目的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4日,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4日9时50分,投标人在本补遗书发布前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仍然有效。 请投标人用招标人最新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XZZ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2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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