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江加油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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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10日-2024年08月0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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