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拉萨市城关区夺底流沙河沟维巴沟段防洪工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夺底流沙河沟维巴沟段防洪工程
******水利局
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乡维巴村
4、建设内容:拉萨市城关区夺底流沙河沟维巴沟段防洪工程位于维巴沟两岸。工程分为砂石滞留区和流速缓冲区长580m和新建排洪渠长2870m。砂石滞留区0+000—0+100内河道铺设500mm厚的铅丝石笼护底。在桩号0+100—0+580段沟道靠岸边侧布设预制砼块,治理长度为480m。预制砼块尺寸为1000×500×500mm(长×宽×高)。砂石滞留区段布置拦沙坎6座,桩号为0+167、0+210、0+300、0+395、0+450、0+506。在砂石滞留区和排洪渠衔接处新建的谷坊坝1座,采用钢筋石笼“T”形断面形式。排洪渠断面形式采用C25钢筋砼结构形式,渠底宽为7.0m,墙厚为0.25-0.35m,底板厚0.35m,下设0.05mC10素砼垫层,两侧回填砂砾料。墙高按各排洪渠50年一遇水位+安全超高。排洪渠桩号0+018、0+900、2+237处设置引水管涵各1座,设计引水管采用DN500钢管,壁厚6mm。排洪渠桩号0+205、1+515、1+550、2+090处预留排水入口。排水口两侧挡墙长各为5.0m,挡墙采用钢筋石笼挡墙护砌型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水利局
联系人:多吉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